关于补领安葬证书和变更承租人的相关注意事项
北京市温泉墓园
1、 证书丢失需补证的:须由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亲自来墓园办理补证手续。同时,承租人需写明原墓地安葬证书作废。
2、墓地安葬证书丢失,需要办理安葬、迁出、合葬、补字等手续的:须由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亲自来墓园办理。承租人不能前来办理的,须由委托人出具承租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
3、 原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的:须持安葬证书、原承租人死亡证明、新承租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或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如家庭成员多,还需出具“家庭主要成员签字、按手印的意见同意书、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 原承租人长年外出或定居国外,须变更承租人的,须由委托人出具原承租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
5、变更承租人应带的材料:现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原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安葬证书、合同、发票。
6、原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的需填写《声明书》《变更 承租人申请表》。原承租人常年外出或定居国外,变更承租人需填写《声明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承租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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